山西警方提示,博眼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公民上网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
对此,
6月9日上午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该贴发出后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为了吸引眼球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不恶意造谣、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36岁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表示担忧。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经批评教育,